黄金时代8:Dr John Watson(5)

1895年4月13日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现在我们在伦敦,一切都在为王尔德先生的案件紧张进行着。除此之外,我们必须承认,值得感谢上帝垂青(虽然上帝可能并不乐意垂青我们两个)的一件事是,风声最紧的时候我们在剑桥镇而不是伦敦市区。

但歇洛克和我商议之后决定还是回来,一方面,王尔德先生的案件已经到了极其紧要的关头,即便我们无法为他完全脱罪,至少要降低他名誉的损害和其他的打击,或者最起码在极端的情况下,减少他的刑期。另一方面,就像我开头写的那样,大多数人——歇洛克的意思,这个大多数人指的是流言蜚语制造者和苏格兰场的警察——根本想不到,当他们的犯罪斗士和合作者敢于在这样危险的时候还留在伦敦时,他本人就是犯罪者之一。

是的,我这个女王的卫士,诺桑伯兰煫发团退伍军医,如今和全欧洲犯罪者的天敌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一起,都已经成为了和王尔德先生一样的犯罪者。

今天晚上来了一位很难拒绝的委托人,使我们目前的境况简直雪上加霜。

史密斯小姐非常有安全意识,这如果放在平日我们会对她大加赞赏。但她来的确实不是时候。我的丈夫仍然保持了一贯的绅士风度,即便在这样艰难的时刻也没有对她表现出任何不耐或不满,仍然细致地安抚了她,并以他独有的那种温和、稳重让任何人都感到在他身边的安全。

在史密斯小姐走后,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福尔摩斯对我表示,他需要我去调查此案,并称“这可能只是一桩无足轻重的小阴谋,我不能为他中断其他的重大调查工作。”我当然知道他在说什么,但当我进一步表达了我保持和上一次去米尔沃顿家里一样的态度时,他表示了比上一次更加严厉的否决。

我们吵架吵了半个小时,最终谁也说服不了谁,然后决定彼此都冷静一下。

福尔摩斯照常拉起熟悉的小提琴,我坐在那里听。一开始是激烈的曲子,逐渐变得和缓,然后是一些舒伯特,最后他用他最喜欢的巴赫作为结尾。

演奏结束,我们就达成了一致。

“我把这个案子的工作交给你,在案件的发生地法纳姆还有一栋王尔德先生和波西先生居住过的房子,你一定去销毁证据。约翰,我们必须适时分工合作而不是一直贴在一起。我们是合为一体的两个人。”

我接受了这个光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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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归来记》孤身骑车人】

{注:1.万万没想到我有从第一行日期开始就需要注解的一天。

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将孤身骑车人案放在4月13号而不是原著中的4月23日。(考据就是这点不好,大多数人看了都会直接无视的日期都凝结着考据党的深厚工作功底)我的考据基础是威廉·S巴林古尔德的福尔摩斯年表和年表注释。1895年4月23日并不是原著当中的星期六而是星期二。根据前后文可以看出,华生对星期的描述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当事人的生活轨迹就是按照每周为周期规律往复的。月份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史密斯小姐描述见到两个人是去年的十二月,距今四个月,这是对的上的。那么未经验证的只剩下日期。年份当中,1894-1901年(这是原著中给出的年份范围“在1894-1901年之间,福尔摩斯非常忙碌”)只有1898年的4月23日是星期六,但当日天气记录并不符合华生在后文中提到的“前一天晚上下了雨,第二天又阳光灿烂”。所以应该是日期错误,那就是1895年的4月13日。

2.说明一下这个案子发生时间和王尔德案发生时间的关系。之前我说过4月5日王尔德被捕。1895年4月26日,王尔德被控有伤风化案在老贝利法院开庭审理。四天的法庭陈述结束后,陪审团讨论了三个多小时,最后得出结论:许多指控无法成立。这其中必然有一段控辩双方分别提交证据的过程。本篇致力于写明福尔摩斯和华生作为王尔德和波西的委托人,一边躲避相关搜捕一边帮助销毁证据的过程。

【讽刺的是,我写完注1和注2时,正文只写到“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句。】

3.原著原文:“史密斯小姐,你要把新发现的一切情况都告诉我。现在我很忙,不过我一定抽时间来办你这件案子。”这意味着发生本案时福尔摩斯实际上非常繁忙。没道理福尔摩斯在几天之前(4月5日)还在大学镇悠闲地研究英国早期宪章,现在就繁忙到连一个案子都接不下的地步。这进一步证明了我们的猜测,即这段时间福尔摩斯和华生一直处在紧张当中,而他们紧张的原因如今已经十分显而易见罢了。

4.原著原文:“星期一你清早就到法纳姆去,隐藏在查林顿石南林附近实地观察一下,并根据自己的判断见机行事。然后,查明谁住在查林顿庄园,回来向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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